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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商号是商业秘密吗为什么呢

来源:www.xinbiaorz.cn 阅读量:90

前言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调整的是具有竞争关系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非市场经营者之间或未取得相应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之间则不存在竞争关系故无从适用该法律。市场主体之间竞争关系的存在,不应受相同行业或服务类别的限制,不同行业或不同服务的经营者之间仍存在竞争关系。

一 案件事实

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兰某,并于2011年1月14日取得第6573882号“小拇指”文字注册商标(第35类)。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范围:无;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2011年4月4日兰某取得第6573881号“小拇指”文字注册商标(第37类),2011年4月14日,兰某将6573881号“小拇指”文字注册商标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授予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

2008年10年16日,天津小拇指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田俊山,经营范围为整车修理、专项修理、维修救援,并取得《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2010年12月13日,天津小拇指公司注册www.Tjxiaomuzhi.netd域名。2011年2月12日国家版权局为天津小拇指公司颁发《著作权登记证书》。杭州小拇指公司使用小拇指文字进行宣传,发展加盟服务。

天津华商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田俊山,主要业务汽车维修,并于2008年6月30日与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签署《特许连锁经营合同》。

二 双方争议

(一)兰某及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诉求

兰某及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起诉被告天津小拇指公司侵犯其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主要诉求为:

1、天津小拇指公司停止侵害其商标权;2、天津小拇指公司应注销其名下的域名;3、天津小拇指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停止使用小拇指字号。

(二)天津小拇指公司答辩

1、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属于非法经营,其权利不应得到保护;

2、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不具备“两年一店”的加盟条件,其本身属于非法经营,请求损失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3、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属于违法经营,双方不构成竞争关系,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也不属于知名企业,同时,天津小拇指公司是合法登记的工商企业,名称权应依法予以保护,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不享有在先的企业名称权,双方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 争议焦点

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天津小拇指公司的被诉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对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以及天津小拇指公司是否侵害兰某、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的注册商标权。

四 判决分析

1、天津小拇指公司的网站注册时尚不存在涉案的第6573881号、第6573882号商标,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天津小拇指公司拥有所有权的网站域名并不侵害兰某、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的商标。

2、兰某注册“小拇指”商标,依法拥有所有权。天津小拇指公司在其注册的网站、分支机构使用“小拇指”标识未经权利人许可,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依法认定构成侵权。

3、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保护服务商标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天津小拇指公司单独使用“小拇指”文字的行为可以认定天津小拇指公司对单独的“小拇指”文字存在商标性的使用,其未经权利人许可在权利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服务中单独使用“小拇指”文字构成侵权行为。

4、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调整的是具有竞争关系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若双方非市场经营者之间或未取得相应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之间则不存在竞争关系无从适用该法律。市场主体之间竞争关系的存在,不应受相同行业或服务类别的限制,不同行业或服务的经营者之间仍存在竞争关系。本案中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通过授权其直营店或加盟店使用其企业标识、注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是以商业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与汽车维修相关的经营活动,因此认定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是汽车维修市场的相关经营者,与天津小拇指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无论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因其经营范围中有关项目的记载是否违反行政法规和规章,也不影响其主张合法的民事权益,故本案中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有权主张与天津小拇指公司之间存在不正当竞争。

5、企业名称,特别是其中的字号,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商业标识,相关公众可以通过不同的字号来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提供主体。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商品,以损害竞争对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保护的企业名称应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同时,应保护消费者对标识所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不产生混淆。本案中,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的企业字号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市场竞争中的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尊重他人的市场劳动成果,登记企业名称时应对同行业在先的字号予以避让。天津小拇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明知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拥有小拇指的企业名称权的情况下仍然予以注册使用足显其主管恶意,同时,天津小拇指公司使用小拇指文字商标的行为造成市场混淆。故天津小拇指公司使用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的企业名称、未经允许使用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公司商标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五 结语

企业注册时应依法对在先企业名称避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避免侵犯其他企业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恶意使用他人的商标、专利、企业名称造成消费者混淆的构成不正当竞争。参与不正当竞争的市场主体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轻则面临行政处罚的责任,重则被依法查封或构成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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