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开发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鲁政字〔2022〕20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半岛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17号)、《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济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围绕产业集群和园区,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带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园区是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构成,企业之间以工业互联网为基础、相互联系且存在竞合关系、管理主体(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专门运营管理单位)明确,园区内产业集中、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善、具有相对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以工业互联网引领带动实体经济振兴的工业区域。
二、申报要求
参与申报的产业园区,要按照《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园区创建工作指南》(附件1)填报《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园区申报书》(附件2)。
三、其他事项
(一)工业互联网园区由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每个区县推荐不超过2个,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园区资质、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市工信局采用项目答辩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对遴选出的市级工业互联网园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园区。
(三)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区县工信主管部门。请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于6月13日前将推荐园区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版材料包括:市工业互联网园区申报书(附件2)、区县工信部门园区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一式2份,A4双面打印并胶装,相关材料必须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于秀,林童 51705757/51702610
邮 箱:sgxjwlc@jn.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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