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新标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telTel:15066136223 关于我们

新标认证网 > 新闻资讯 > 仅实施商标转让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使用

仅实施商标转让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使用

来源:www.xinbiaorz.cn 阅读量:51

仅实施商标转让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使用(哪些情形可能导致商标转让无效呢):逆流说酒网汇集仅实施商标转让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使用(哪些情形可能导致商标转让无效呢)信息,下面了解一下。

仅实施商标转让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使用

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转移行为无效:

1.《商标注册证》无效。这种情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六个月宽限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或者已经被商标局撤销的商标。

2、转让未经许可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注册商标经国家商标局审查备案后,使用者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不受法律保护。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等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注册人的名称和地址唯一、明确,是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所有人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变更。未经授权的变更不受法律保护。

4.申请转让可能引起误解、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注册商标可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会联想到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转让注册商标时,特别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误认,法律规定,对可能造成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5.商标注册人未将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转让的。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和误解,失去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意义。因此,法律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仅实施商标转让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使用(哪些情形可能导致商标转让无效呢)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本文地址:https://www.xinbiaorz.cn/n/4386.html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源网络或者用户自行上传,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删除!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联系电话:15066136223

分享

知识产权服务留言

请填写您的邮箱地址,我们将回复您的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