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新标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telTel:15066136223 关于我们

新标认证网 > 新闻资讯 > 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是什么

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是什么

来源:www.xinbiaorz.cn 阅读量:147

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是什么(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是什么样的):逆流说酒网汇集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是什么(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是什么样的)信息,下面了解一下。

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是什么

一、商标未使用三年撤销是怎么回事?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申请撤销商标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或者无正当理由证明材料无效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这些规定的主要目的是整合商标资源,清理那些尚未使用的废弃商标,为新商标的注册和使用铺平道路,督促商标注册人及时、合理地使用其注册商标,防止商标资源的浪费。

二、申请注销的法律程序

申请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连续三年暂停使用注册商标的,有两种方式,即直接向商标局提交撤销连续三年暂停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及其他相关材料,或者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中介组织代理申请。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文件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手续不全或者未按要求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申请手续基本完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限期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完备、申请文件填写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受理申请,向申请人发出《受理撤销申请通知书》,向申请商标的注册人发出《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要求其在连续三年的规定期限内提交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或者在两个月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或者无正当理由证明材料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材料和证据材料使用的,商标局应当依法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在三年内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商标的使用,商标局将做出维持该商标继续有效的决定;证据不足的,依法撤销该注册商标。

第三,商标权人的救济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商标局撤销的。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四、如何证明商标在使用中?

商标证据材料的使用首先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第一,证据材料要有申请商标的标识。否则,无法证明申请商标的使用。

第二,证据材料要能显示申请商标的使用者。通常,商标的使用人应该是申请商标的注册人。被许可人使用商标的,也视为商标注册人的使用,但应当明确反映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人之间的许可关系。

第三,证据材料必须反映该商标在核准使用的商品上的使用情况。

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是什么(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是什么样的)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本文地址:https://www.xinbiaorz.cn/n/4818.html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源网络或者用户自行上传,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删除!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联系电话:15066136223

分享

知识产权服务留言

请填写您的邮箱地址,我们将回复您的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