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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期限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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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期限是什么意思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在法定期限内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即在规定的三个月异议期届满后,要求商标局不予核准该商标的注册。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内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后刊登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至注册公告前一日止。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证据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中声明,并在提出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3个月内可以邮寄提交)。

3.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可以延长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异议费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的,应当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时,如果没有收到汇款单复印件,会向异议人发送交款通知。异议人应当按照缴款通知书缴纳费用,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款通知书一并送交商标局。

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异议申请由异议人本人提出的,商标局将直接向异议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向商标代理机构发送《受理通知书》。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为30日,自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计算。异议补正和提交证据的要求和期限,也适用于答辩程序。

7.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提交的,以提交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戳日期不清楚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的日期为准。

8.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还可以在商标公告中包含被异议商标的注册通知。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发布注册公告的,应当撤销原注册公告,重新公告异议裁定核准的注册商标。 商标异议和裁定在每月28日刊登的商标公告中公布。

9.因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地址变更,商标局发出了关于异议的通知,邮局未能送达,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中刊登服务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天后,该文件应被视为已经送达。

不同的概念:

商标争议是指注册商标的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个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发生的商标权纠纷。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核准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合法,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予注册的意见。简单来说,商标纠纷就是商标被使用的时候。商标异议是在申请商标的时候。

不同的特点

1.对初步审定的商标与在先注册或者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提出权利保护异议的;

2.社会异议,认为该商标的初步审定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止条款或者其他规定。

1.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2.提出争议的时间为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后五年内;

3.两个争议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必须涉及同一种商品(或服务)或类似商品(或服务);

4.两个有争议的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很可能相同或者近似;

5.争议商标在其核准注册前未因相同理由提出异议,也未被裁定。

本质上不同:

商标争议的实质是对注册商标在先注册人的特殊保护措施;商标异议的实质是对初步审定商标的社会异议,包括所有人或在先申请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注册商标的异议。

内容不同:

争议的内容是权利争议;异议的内容只是对已经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时间不同了:

争议是在争议商标被核准注册,即《商标注册证》颁发后一年内提出的;异议是在初步审定后三个月内提出的,即在商标公告中刊登。

应用程序实体是不同的:

争议方是特定的,即他必须是在先注册人;异议人不特定,可以是任何机关、团体、企业或个人,包括在先注册人。

原因是不同的:

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必须提出争议;除上述原因外,还有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性规定或其他规定。

不同的处理机构:

商标争议直接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异议提交给商标局。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支付的费用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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