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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如何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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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如何预防

法律上对商标抢注的概念没有明确的定义。实际上, 商标抢注 这个词的含义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一般来说,它包括三个方面:

一、先注册他人未注册商标;

二是利用地域差异、商品和服务分类等条件,注册他人已经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或者驰名商标的行为;

第三,现阶段商标先占权的内涵进一步扩大,即把其他在先权利,如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企业名称权作为商标注册行为,同时把一些社会热点现象标题、热点话题词也纳入商标注册在先。

一、如何应对商标恶意抢注

1.注册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时,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注册商标被核准后,有争议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

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外,对注册商标有争议的,自该商标被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当事人,并在限期内提出答辩。

二、如何证明他人恶意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 不要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首先你要证明对方主观方面是谋取不正当利益。识别方法通常是:

1.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也就是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这个产品是否与注册人的产品相似或相近;

2.是否将商标高价转让或许可给注册人;

3.是否直接起诉注册人商标侵权,并提出赔偿要求。

其次,证明对方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识别方法: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的关系。

2.利用和别人合作的背景。

3.同一地区其他知道内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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