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新标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telTel:15066136223 关于我们

新标认证网 > 新闻资讯 > 地理标志认证程序

地理标志认证程序

来源:www.xinbiaorz.cn 阅读量:73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民法典》将地理标志规定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

网友咨询:

地理标志商标怎么申请?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谈泳枫律师解答:

1、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提出;由提出单位组织专家考查、论证该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并由当地政府(县级以上)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政府正式行文);

撰写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产品质量特色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产品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和历史渊源等方面的资料;

2、受理:将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及相关资料呈报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产品发布受理公告,公示期为2个月;

3、技术审查批准: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产品,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申请人做地理标志产品的陈述报告并就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专家审查组做出审查结论;国家质检总局对审查合格的产品发布批准公告,即日起对所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予以保护。

4、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1) 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2)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3)有关产品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经省级质监部门审核;

6、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按专用标志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谈泳枫律师解析:

所需提供材料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

3、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4、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5、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7、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8、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谈泳枫律师简介

刑事风险法律防范、刑事犯罪预防和辩护、刑事控告、代理刑事案件的举报、控告、辩护、申诉以及其他法律业务

本文地址:https://www.xinbiaorz.cn/n/9316.html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源网络或者用户自行上传,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删除!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联系电话:15066136223

分享

知识产权服务留言

请填写您的邮箱地址,我们将回复您的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