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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被别人用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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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讲师:仓丰

简介:大连仓丰商标事务所创始人,被誉为“大连商标注册第一人”,大连青年创业导师。

本期商标课堂,我们围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下简称受理通知书)来聊一聊。之所以将一纸通知书作为关注焦点,是因为现在一些人利用其作幌子,忽悠、蒙骗商标注册申请人。

我们首先来梳理一下商标注册流程:咨询——确定商品分类——确定商标内容——商标查询——审阅商标文件——填写商标申请及委托书(制作申请文件)——支付申请费用——向商标局递交申请文件——商标局形式审查——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待商标局实质审查——商标公告——领取注册证书(审查结果若为驳回或被异议,则商标流程进入驳回复审或异议程序)

在正常流程情况下,向商标局递交申请后,3~6个月会下发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在收到各类商标申请文件均需人工进行分类,并上传到数据库,这就决定了商标申请资料从提交到可以在计算机中进行检索,会有一个信息输入周期,这就产生了商标查询盲期。在3~6个月的查询盲期里,任何人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近似的在先商标申请,这构成了商标注册的风险。

近年来,商标注册申请的成功率只有50%左右,这背后有因查询盲期而出现的查询生误或判断失误等原因,但也有是商标代理机构为了赚取代理费,而恶意为之。而有的代理机构正是在“受理通知书”上动歪心眼,有意混淆其与商标注册证书的区别。事实上,受理通知书上印有一段文字:“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已收到了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已获准注册。”但即使如此,仍有代理机构利用申请人的外行,在合同约定中“偷梁换柱”,撇清责任。比如,大连一家水果连锁超市经理想注册商标,让我帮着查询。我查询后确认,他心仪的商标已被深圳一家公司注册了。可是,他对此并不死心,后来,一个商标代理人员找到他,表示额外加3000元就能办。几个月后的一天,该经理兴冲冲打来电话,说那只商标申请下来了,并且已经“发证”了。我听后意识到他被骗了,果然,对方在合同约定中“偷换概念”,只是保证能获得“受理通知书”,口头上却说得天花乱坠,那位经理因此被忽悠了,但又只能哑巴吃黄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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