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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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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泉公司、海纳百创公司申请了一些商标被法院判决侵权需要承担160万元赔偿金,就连商标代理机构也要连带赔偿64万元,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0年至2019年,和美泉公司先后共27次在15个类别的申请注册爱适易、INSINKERATOR及图、大疆、魅蓝、富可视、iPhone、邓元、安吉尔、陶氏等商标。

海纳百川公司先后共21次在13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爱适易INSINKERATOR及图”商标。

这个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认为:

上述公司大批量抢注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已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具有明显的复制、抄袭他人较高知名度商标的故意,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一定的程度上干扰了“爱适易”等相关产品的正常生产经营。该商标代理机构,明知委托人是恶意抢注商标,仍接受委托。对于可能存在不得注册情形的,并没有明确告知委托人,法院认为其行为属于帮助侵权行为。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上述公司及其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侵权赔偿160万元和64万元。不要恶意抢注其他人的商标,代理机构也要坚持原则,起到知法、普法的作用。任何违法行为都会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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