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日化砖家
昨日(2022年9月28日),中检院发布《销售包装标签中外文注册商标时,需要注意什么?》的化妆品解答,引起行业轰动。
按照《化妆品标答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答。中文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号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网址、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
此前,较多化妆品备案被驳回的消息迅速在业内流传,引发热议。备案被驳回的原因多为外文商标、非中文规范汉字、符号等未在同一可视面进行解释。
2022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中提出,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应当在同一可视面对其含义予以解释说明。除注册商标之外,中文标签同一可视面上其他文字字体的字号应当小于或者等于相应的规范汉字字体的字号。在外文原包装上加贴中文标签的,其中文标签的标注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中检院提出:“如果产品标签的多个可视面上有相同的外文注册商标,可以仅在其中一个可视面上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
因此,中检院对于销售包装标签的解答,意味着外文注册商标无需在其出现的每个包装可视面进行解释,而是选择其中一个可视面解释即可。这一举措,无疑给化妆品生产企业一剂“安心剂”,减少化妆品外包装的更换。同时有利于各地备案尺度的统一,便于对化妆品标签进行统一管理。
化妆品标签是化妆品基本信息的载体,也是产品展示、宣传最重要的媒介。
此外,中检院除了解答化妆品标签问题之外,还解答了涉及关于化妆品原料方面困扰化妆品企业已久的问题。
中检院解答到:“原料生产商也可授权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填写原料安全相关信息。”
此前,《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规定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申请化妆品注册备案时,应提供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
2023年5月1日前, 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需补充提供产品配方中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
化妆品原料生产商是指对原料安全承担责任的企业,可以是原料的实际生产企业、与原料实际生产企业隶属同一集团公司的关联企业或者原料委托生产行为中的委托企业。同一质量规格的原料安全信息只能授权一家企业。
其中,对于使用还未取得原料报送码的原料,该如何进行注册备案?对此,中检院在解答中提供了两种解决方式:
(1)提供加盖原料生产商公章的原料质量规格文件或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即《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注册人或境内责任人还应同时逐页加盖公章。
(2)原料生产商授权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填写原料安全相关信息的,应提供加盖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公章的原料安全相关信息。
另外,对于进口产品提交销售包装外文标签的中文翻译件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中检院也作出了规范解答。
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进口化妆品的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提交生产国(地区)产品的销售包装(含说明书),以及外文标签的中文翻译件。所提交的中文翻译件应当如实翻译销售包装原标签内容,不能隐瞒,也不能通过遮盖、涂改等方式修改销售包装。如果销售包装(含说明书)上有相同的外文内容,可以只翻译一次,不需要重复翻译。
2022年4月19日,中检院网站新增常见问题解答专栏,旨在对受理环节常见问题及解答和技术审评常见问题及解答。
总而言之,中检院发布关于原料安全信息、外文标签和商标的问题解答,对于化妆品生产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同时对于规范化妆品管理有了更为明确的统一规定,推进化妆品行业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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