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某物资公司陈仓分公司销售轴承侵犯“SKF”注册商标权案
前言:2019年是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改革元年,宝鸡市知识产权局由原隶属市科技局整体转隶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并且在原专利管理基础上增加了商标和地理标志管理职能。近一年来,我局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促融合、守底线、树形象、创亮点”工作主线,以“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公平健康营商环境”为使命,狠抓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共处理专利纠纷案件52起(其中电商50起),查处假冒专利案件45起,处理商标侵权13起。现从中挑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的十个案件,通过专家点评后编制成册,以便执法人员交流学习,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并警示教育社会。
宝鸡市某物资公司陈仓分公司销售轴承侵犯“SKF”注册商标权案
【案情简介】:2018年12月11日,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举报,某物资公司陈仓分公司涉嫌销售假冒“SKF”轴承,执法人员现场查出49个规格型号、共587套涉嫌侵权轴承,每套轴承包装盒上都标注“SKF”注册商标。经查明,该物资公司于2018年7月份从推销商手中购得这批商品,但尚未销售。经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鉴定,该批轴承产品均为侵犯SKF公司注册专用权的假冒产品。侵权轴承货值金额1万元。
【处理结果】: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49个规格型号、587套假冒“SKF”轴承;2、罚款10000元。
【案件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该物资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以上处罚结果得当。
【典型意义】:“SKF”轴承品质和口碑好,是世界轴承领域的知名品牌,该案涉及国外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这起案件商标所有权人与相关专业机构协作,通过举报进行维权,充分发挥出专业机构专业性强、举报准确度高等特点,不失为涉外维权和行业领域维权的一个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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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jfsWh-1q2B32O7quCjm2-w)来源:宝鸡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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