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新标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telTel:15066136223 关于我们

新标认证网 > 商标服务 > 商标注册 > 安徽省淮南市政务中心上班时间表

安徽省淮南市政务中心上班时间表

来源:www.xinbiaorz.cn 阅读量:172

市民朋友您好!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方便群众企业办事,特制定淮南市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攻略,详细情况如下:

一、电话咨询

淮南市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咨询电话(附表),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网上办理

(一)市人社局窗口

1.个人下列社会保险业务网上办理: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社保卡收支明细查询、社保待遇查询、社保缴费证明打印等业务。

办理方式:登录淮南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网址

http://60.171.44.149:9001/hsp/logonDialog_234.jsp)。

2.企业下列社会保险业务网上办理:企业在职人员参保增员、在职人员参保减员(在职转退休除外)、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项目除外)、参加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减少(指无养老险种参保人员死亡减员)、征收到账、单位信息查询、单位参保证明打印等业务到网上办理。

办理方式:登录淮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

http://60.171.44.149:9002/hso/logonDialog_234.jsp)。

有关说明:尚未开通网办系统的企业请按照《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系统应用的通知》(

http://rsj.huainan.gov.cn/content/article/113780820)要求,开通网办系统。

3. 社会保障卡业务网上办理: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社会保障卡制卡进度查询、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社会保障卡预挂失、电子社保卡签发等业务。

办理方式:登录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

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power/service_gr)。

(二)市市场监管局窗口

1.企业开办。针对新设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http://hn.ahzwfw.gov.cn/),找到主题集成服务,选择企业开办模块进行办理。

2.市场主体办理变更、注销业务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http://hn.ahzwfw.gov.cn/)搜索办理的业务即可办理。

3.药械经营许可、药械生产备案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http://hn.ahzwfw.gov.cn/)搜索办理的业务即可办理。

4.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化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http://hn.ahzwfw.gov.cn/)搜索办理的业务即可办理。

6.特种设备人员资格认定登录安徽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www.ahtsks.com)进行办理。

7.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http://hn.ahzwfw.gov.cn/)进行办理。

8.气瓶充装单位许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http://hn.ahzwfw.gov.cn/)进行在线申报。

三、邮寄办理

对既无法网上办理,也不能延期办理的业务,办事群众可选择先电话咨询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按照工作人员要求,邮寄相关资料办理。

四、延期办理

大厅相关窗口延期办理情况如下:

(一)市人社局窗口

1.社保登记业务:(1)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新增参保,尚不具备网上服务系统开通条件进行网上办理的,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申报办理,最早可从2020年1月起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2)用人单位办理信息修改业务,除急需情况外,建议延期办理,可在疫情结束后申报办理;(3)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由于疫情影响,逾期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业务的,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参保手续,最早可视同2020年1月办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2.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社保关系转移可通过网上申请办理。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拟转入地网上开通情况,经实名认证后,可网上申请办理,并可查询审核及转移办理进度。社保关系转移业务选择线下办理的(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间互转),除距退休六个月以内的,建议延期办理,可在疫情结束后申请办理。

3.退休申报: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4.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暂不受60日限制。

5.丧葬费业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于疫情防控期间死亡,单位或者家属可以电话告知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科,暂停待遇发放。未及时告知导致养老金多发的,待疫情结束后予以退回并按有关规定支付丧葬抚恤金。

6.社保卡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激活启用、挂失、密码修改重置、补换卡等业务到各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市政务服务大厅(山南)人社窗口将不再受理。社会保障卡业务咨询电话:6649129 6883730

7.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疫情期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业务,可选择网上办理或延期办理相关业务。疫情结束后,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就近到各区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窗口办理,市政务服务大厅(山南)人社窗口将不再受理。

(二)市医保局窗口

1、异地就医报销材料受理时限由出院后两个月延长到6个月之内;

2、生育保险挂帐由现场办理改为电话办理,确保疫情期间及时享受待遇(咨询电话6883181,6881386);

3、异地安置人员就医手续由现场办理改为"电子邮箱”办理(咨询电话6883181,6881386),确保疫情期间及时享受待遇;

4、疫情期间未及时报送医保退休审批资料的,可延期随时办理。

(三)市交通局窗口

1、道路运输企事业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但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许可证件换发手续的,允许相关道路运输企事业单位的许可证件有效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解除后45天。

2、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期间,未开展车辆年审的道路运输车辆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车辆性能维护,特别要做好涉及车辆灯光、转向、制动、轮胎等安全系统和部件的性能维护,并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车辆行驶安全。

3、对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以下简称从业资格证)有效期满,但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换证手续的,允许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后45天。疫情结束45天后,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延续政策自行停止。

4、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和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可暂不换证,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四)市税务局窗口

延期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申请延期的申报期限之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殊困难: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五)市公积金中心窗口

1、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因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间存在未按时连续缴存公积金且单位受疫情影响处于缓缴状态的,缓缴月份视为正常缴存公积金,可按程序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导致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及相关证明超过有效期限,在疫情期间已到期的资料(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购房票据开具时间)期限可顺延时限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2、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收取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3、在疫情期间,对受理时限有要求的提取业务,延长受理时限至2020年6月30日。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适当提高租赁提取额度。

(六)市市场监管局窗口

1.对疫情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和企业注销(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办理。

2.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的企业,原有证书有效期限顺延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接受实地核查、后置现场审查或全覆盖例行检查的企业,审查组织单位可延长实地核查、后置现场审查或全覆盖例行检查的时限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

3.自1月24日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允许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到期的,允许延期使用至当地疫情解除后90天内。

4.对到期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授权,经所在单位自行核查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后,延长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请复查;对近期在网上已申请,待疫情解除后安排专家现场考核。

5.特种设备生产和移动式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许可(核准)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以申请延期换证,有效期不超过1年。已申请评审换证但因疫情防控无法完成现场或其他方式评审的单位,审批机关办理终止手续后,可以申请延期换证。

6.检验检测机构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复查换证的,允许疫情解除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复工复产企业的认证证书有效期满的,允许顺延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7.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手续因疫情影响未能在宽展期内办理的,允许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六、同城同办

(一)市公安局窗口

1、交警业务:也可到其他各个交警大队办理违章处理、补证换证业务,其他业务咨询可拨打交警咨询电话12123。

2、户政业务(户籍,身份证)办理,也可到以下单位办理:

(1)寿县公安局各办理点,

咨询电话0554-3124470

(2)凤台县公安局各办理点,

咨询电话0554-8681033

(3)田家庵分局大厅,

咨询电话0554-6938323

(4)谢家集分局大厅,

咨询电话0554-5673527

(5)潘集分局大厅,

咨询电话0554-6612850

(6)大通分局大厅,

咨询电话0554-2501331

(7)八公山分局大厅,

咨询电话0554-5619190

(8)开发区分局大厅,

咨询电话0554-3312392

(9)毛集分局出入境业务大厅,

咨询电话0554-2311182

3、(护照、港澳台)办理,也可到以下单位办理:

(1)市公安局北门出入境办证大厅,

电话6818051、2799550

(2)凤台县公安局一楼出入境办证大厅,

电话8681034

(3)寿县公安局一楼出入境办证大厅,

电话0564-2768175

(二)市公积金中心窗口

公积金业务可在以下单位办理:

1.公积金中心大厅,

咨询电话0554-6887082

2.新集管理部大厅,

咨询电话0554-8165688

3.凤台分中心大厅,

咨询电话0554-8620807

4.寿县分中心大厅,

咨询电话0554-4029981

七、大厅办理

到淮南市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的市民,请提前通过“皖事通”“预约办事”,并申领完成“安康码”(绿码),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方能进入大厅,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预约办事”有2种途径如下:

第一种途径:下载注册“皖事通APP”(手机“应用商城”直接搜索“皖事通”下载注册,已注册用户直接登陆。)

登陆“皖事通”后,点击“预约办事”→→→点击“预约办事”→→→向下找到“淮南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并点击。→→→再点击“淮南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找到“按业务类型”→→→点击你要办的事。(找不到选项,就选第1或第2项)→→→选择预约时段(底色为蓝色时间段,选择余不为0的,并点击)→→→点击“提交”。即完成预约办事。注:若当日无号,预约日期可选择有号的预约时间。

第二种途径:打开“支付宝”,搜索“皖事通”,点击“皖事通”,向下找到“生活服务”,点击“预约办事”→→→点击“预约办事”→→→向下找到“淮南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并点击。→→→再点击“淮南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找到“按业务类型”→→→点击你要办的事。(找不到选项,就选第1或第2项)→→→选择预约时段(底色为蓝色时间段,选择余不为0的,并点击)→→→点击“提交”。即完成预约办事。注:若当日无号,预约日期可选择有号的预约时间。

2、申领“安康码”:

通过以上“第一种”或第二种途径进入“皖事通”,点击“安康码”。点击“去申领安康码”,然后申领(其中,每一个红色*号后面信息都要按要求填写,已有的信息不填写)。须如实填写,申领成功后,显示为绿码,即可等到预约的时间进入大厅办事。

(通过手机随时预约,方便快捷,不必到大厅预约)

来源:淮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网站

本文地址:https://www.xinbiaorz.cn/shangbiaofuwu/12121.html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源网络或者用户自行上传,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删除!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联系电话:15066136223

分享

知识产权服务留言

请填写您的邮箱地址,我们将回复您的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