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7 18:33:05
商标是一个企业商品都需要的一种标识,这种标识是独一无二的,从古代开始,不同的行业就开始用不同的标识来和其他行业乃至竞争者进行区分,现在的商标也用来区分不同的商品种类和用途。而商标的注册便是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获得这种标识的专用权。那么,商标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如何计算费用?商标注册目的是什么?有效期有多久?商标注册怎么进行审查和核准?商标注册的绝对禁止条件是什么?...目录:
1、注册商标前需要进行商标查询,保证自己想要注册的商标是未被注册的,如果已经被注册了,那就只能更改自己的商标了。注册人可以委托代理公司通过商标局的官方网站,或者向商标局下属的通达服务中心提交查询申请,查询本次所申请的商标与在先已申请或已注册的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情况。
2、商标的注册的注册方式有两种,一种注册方式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注册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
3、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按照自己决定的注册方式向国家商标局递交申请书。
4、国家商标局受理申请后会向申请人下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如果商标申请审核失败,国家商标局会向商标注册申请人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并告知详细的驳回理由。
5、如果审核成功,该注册商标会在中国商标网上正式公告,3个月公共期满后无任何异议,国家商标局下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6、领取《商标注册证》:若是通过代理组织的由代理人向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直接办理注册的,注册人应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的复印件、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办理商标注册业务,国家商标局收取规费600元,委托代理公司办理商标业务,除了缴纳规费之外,另外需要缴纳代理费用800到1000左右不等,根据代理公司专业程度及服务水平而定。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都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
2、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
3、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商标在申请之日起一年以上才能申请下来。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5、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6、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注册商标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商标时能够得到法律保护。如果注册了商标而不使用,不但商标不会产生价值,发挥商标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的正常使用,商标的法律机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所以,为了保证商标注册人积极使用注册商标,我国对注册商标的不使用行为进行了限制。
根据《商标法》第49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局可以撤消该注册商标;任何人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无效的,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上述法律规定的理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明确什么是商标的使用。对此,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的行为均构成商标的使用。另外,注册人通过商标使用许可方式允许他人使用,亦应视为该注册商标的使用。
(二)如何理解使用时限的规定。“三年”时限的规定,一方面是考虑一个注册商标专用期限仅为十年,若三年连续不使用,则说明注册人在三分之一权利使用时限内,放弃了权利行使,应视为长期不使用,另一方面,也参考了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对此方面的时限规定。关于“连续”的概念,主要指自任何人向商标局提起撤销该注册商标申请之日起,连续向前推算三年时间。在这三年时间内,商标注册人未曾有任何使用该商标行为,即构成“连续三年未使用”。
(三)关于举证责任。对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商标法》对其未规定举证责任。这主要是因为,不使用商标是一种不作为状况,他人举证是很困难的。只有注册人举证其实施了使用行为,才能确认该注册商标使用与否。商标注册人的使用证据最为有效的是带有商标的物证,不能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是无效的。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释义:本条是关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的规定。
一、根据本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始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二、本法规定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我国规定的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是较长的,也就是说,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是较为充分的。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十八条的规定,成员国对于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包括商标的首期注册及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都不得少于七年。
三、在实行商标注册制的国家,商标专用权是按照注册原则通过注册而取得的,注册的有效期有严格的时间界限。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所以时间性是商标专用权的特点之一。商标权的时间性是指商标经商标注册机关核准后,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一法定期间又称为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后,商标权人如果希望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并使之得到法律保护,则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注册续展。如果不发生导致商标撤销的诉讼,商标注册人只要按时履行续展手续,就可以将注册商标无限期地保护下去。在这一点上,商标权不同于同属知识产权的专利权和著作权。
...1、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2、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3、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6、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之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之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7、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8、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驰名商标和名牌是不同领域的两个不同概念。具体地讲,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是个法律的概念,它的产生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由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近几年,随着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进展,各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也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使驰名商标在解决国际间商标权利纠纷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名牌则是一般公众对那些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俗称,它是经过民间团体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评定产生的,它的目的是授予企业的一种荣誉,而不具备任何的法律地位,也不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驰名商标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在驰名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在现代社会,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已不仅仅注重质量、外观等,而且讲究品位、魅力和时尚。商标凝聚着文化、品位、时尚,代表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因此,在科技日益发达、知识和信息不断膨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商标本身蕴藏着巨大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而且“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到目前为止,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共有1624个,其中外资品牌占98个。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中国著名商标并非法律概念,因此也没有任何的认定标准和认定条件。如果一个企业自称是中国著名商标,除了涉嫌虚假宣传,也没有什么问题的。而驰名商标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有一定的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一般情况下,著名商标的叫法是指省级工商局认定的省著名商标,表示在省内具有同中国驰名商标相同法律效力。驰名商标的认定当前分为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行政认定是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司法认定则是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来认定。
...1、找自己所在地的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1、商标在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
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查询虽然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此项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
在查询过程中,会受数据处理及商标申请审查期等等原因的影响,使得部分在先申请的商标无法进入数据库,因此无法查询检索到该部分信息。另外商标查询与审查工作由不同人员承担,而查询人员与不同审查人员的审查观点上可能出现不同的意见,因此,商标查询的结果不能当做法律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注册商标之前,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查询公司或一家具备完善的商标查询条件的商标代理组织是十分重要的。
2、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1)如果您是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需出示您身份证及递交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您是以企业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小于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之间在视觉上基本上没有差别;“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色彩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形成的商标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的主体形状、色彩组合近似,将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同时使用,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误认为该侵权商标的商品为原注册商标商品有特定联系。
相同或相似商标的认定原则为: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份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状态下分别进行;
3、判定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注册商标,那么就表明了商品的独属性,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只有拥有这一商标的企业才可以使用,而任何其他的企业不能擅自使用。
主要是因为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 受法律保护。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企业的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
很多初创企业,在项目初期没有进行商标保护,最终被一些恶意抢注商标的人注册,再高价威胁,而此时企业要么面临赔偿,随后改名,损失之前市场投入,要么花更高的价格从对方手中收购商标,正是一些企业缺乏保护意识,才给这些公司有了可趁之机。
对于一个商标一个类别10项以内商品的保护,一般代理注册商标的费用在几百元不等,也有担保注册的,费用上千。
注册商标,一般一个月左右会受理申请,此时可以使用 “™”标。
注册商标大约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商标的独特性
商标具有唯一性、独特性,也就是说在中国注册商标,有极大可能会被驳回,据资料统计,中国商标注册在提交资料后的形式审查阶段,驳回率在40%以上,后续则只有11%左右。
因此,一定要通过商标查重、查近似等方式将自己的商标修改为独一无二的。
商标的地域性
在中国商标注册了,外国可以使用么?答案是不能,因为每个国家的商标都是单独的,如果对自己的企业非常有自信,或者在未来有出口、设立海外分公司等想法,那么一定要提前在相关国家注册自己的商标,以免被人恶意抢注。
最终导致自己不论是换商标还是诉讼都处于被动状态,使自己利益受损。
商标的时效性
在国内的商标并非永久性的保护。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这个意思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了并不是说后面就不用管了,到了十年后还是要续期的,否则商标作废,也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企业想要注册商标,要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准备资料
准备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如果是个人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并递交复印件另加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经营范围与注册的商标一致;若是企业申请,则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
确认注册分类
目前,商品和服务项目共分为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确认申请日
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您和其他企业发生商标权的纠纷,申请日在先的企业将受法律保护。所以,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申请日是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
接下来就是商标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三个程序。需要强调的是,经过商标局初审通过的商标,要在刊登公告三个月后无人提出异议才可以注册完成,该商标即受法律保护。
失败率高
2017 年我国商标局受理新申请总量为 5,538,980件,注册件数为 2,656,039件,商标注册失败率高达52%。
由于我国商标保护有量基数实在太高,与他人在先申请或已注册商标”构成近似的风险也越来越高,因此,商标检索已经成为商标申请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除了检索之外,跟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冲突、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因素也会导致商标被驳回。
因材料不清晰、书写不规范等原因,也是有可能被商标局“不予受理”而退回。
保护不完善
各类别、群组之间也会存在“类似”关系,在申请前期“交叉检索”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但对于一般公众来说,对这些“变化”的关注和感知都非常少,很难做到及时“补漏”。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注册商标必须按照注册样式规范使用,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情节严重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由“文字+图形”构成的商标,应该组合申请还是文字和图形单独申请?两种方式的区别和影响是什么?组合申请还是分开申请,主要取决于注册后“怎么使用”。
邮寄和其他风险
对于官方文件商标局都是以挂号信的形式递送到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的办公地址”,有很多办公地址和经营地址不一致的企业,会很有可能会因为收不到文件而影响商标申请进度甚至是导致商标无效。
无论线上还是线下,这个行业的服务商都是层次不齐的,重要的是选择一个靠谱的,所谓靠谱,一方面是专业度要高,不然提交了不成功也是白白浪费钱,另一方面是服务,有些代理呢付款提交以后,就石沉大海了。有的商标都驳回好那几个月了,居然都不知道给客户反馈的。
如果硬要推荐的话,建议线上找代理公司,成本相对于线下更低,性价比高。最重要的是线上不见面,所以服务的环节其实更加完备,售前售中售后团队都是配套的,体验上一定更好点。
我是
@谦盟企业服务 ,加速中小企业成功...消防行业贯穿了整个人们的健康和人身安全,该行业将持续发展,设备的更新,技术的成熟,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保障,故此,消防行业的商标尤为重要,它不仅仅代表的是产品,更多的是一份责任,对人们的安全的一份责任感,小编在此为大家简单介绍消防器材生产行业应该注册哪类商标?
第1类:化学原料
1.010288:灭火合成物
2.010294:防火制剂
3.C010247:消防泡沫液
4.C010248:灭火药粉
5.C010199:阻燃剂
6.C010249:淬火剂
7.C010250:淬火油
8.010176:工业用化学品
9.010393:金属退火剂
10.010682:金属回火剂
第9类:科学仪器
1.090041:灭火器
2.090750:灭火设备
3.090082:火灾扑打器
4.090296:消防水龙带喷嘴
5.090298:消防泵
6.090646:灭火用自动洒水装置
7.090708:消防水龙带
8.090014:声音警报器
9.090026:报警器
10.090402:铃(报警装置)
11.090449:.警笛
12.090068:火警报警器
第35类:广告销售
1.350039:广告
2.350051:市场营销研究
3.350005:进出口代理
4.350071:替他人推销
5.350085: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6.350120: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
7.350155:软件出版框架下的市场营销
以上是小编简单的列举类别,消防行业的商标并不是代表一个企业的旗帜,更多的是一份责任,为人们群众的生活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商标的重要性就更加的有意义。如有商标注册难题,关注小编,成为您的知识产权顾问。原创来源于广东容先知识产权网。
...最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了《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相关说明》,明确了使用证据的要求与形式,建议持有注册商标的所有人都认真阅读与研究此文,平时注意保留好有效的使用证据,在商标被提撤三时能更及时与有效应答。如果还有不明晰的地方,欢迎后台留言或来电沟通。
详情一、商标使用证据的一般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中的的举证责任由系争商标注册人承担,商标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后,可以在2个月期限内根据通知书要求选择以纸质方式或电子方式提供使用证据。
以纸质方式提供使用证据的,应将《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连同信封一并寄回。如该通知书附件含有答辩绑定码(由数字及英文字母组成)的,可以选择以电子方式提供使用证据。选择以电子方式提供使用证据的,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线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请上传信封及该通知的扫描件(信封需扫描正反两面)。
选择以电子方式提供使用证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该撤销申请的后续文件将以电子方式送达,并不再接受当事人以纸质方式提交的使用证据等相关材料。
商标注册人应对其提供的使用证据材料编制相关证据目录及说明。
用以证明系争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的证据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能够显示出使用的系争商标标识;
(2)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使用在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上;
(3)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的使用人,既包括商标注册人自己,也包括商标注册人许可的他人以及其他不违背商标权人意志使用商标的人。如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能够证明许可使用关系的存在;
(4)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的使用日期,且应当在自撤销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内;
(5)能够证明系争商标在《商标法》效力所及地域范围内的使用;
二、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三、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四、以下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关于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2.未在公开的商业领域使用;
3.改变了注册商标主要部分和显著特征的使用;
4.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而没有实际使用;
5.仅以维持商标注册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五、仅提交下列证据,不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协议、合同;
2.书面证言;
3.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等;
4.实物与复制品。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破产清算;
4.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七、当事人可以声明使用前案证据材料:
1、当事人于在先的撤三案件中,已经提交过使用证据,且相关使用证据能够证明本案中商标使用行为的,可不再重复提交。前案使用证据应在使用时间、使用的商品/服务、使用的商标标识三方面与本案一致或重合。
2、当事人需要使用前案使用证据的,应随《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交回相关书面声明,说明前案(撤三案件)相关的申请号及商标注册号,以便审查员查阅。未予以说明或说明不清晰无法查阅的,视为本案未提交相关证据。
3、当事人在本案中提交了使用证据,同时声明使用前案使用证据材料的,如果前案证据材料与本案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审理时以本案证据材料为准。
八、使用证据仅涵盖部分被申请撤销商品: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要求撤销该商标在全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注册人提供的使用证据只能证明其在部分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的,该部分商品以及与该部分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的注册可予以维持,其他商品予以撤销。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要求撤销该商标在一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以下称被申请商品)的注册,商标注册人提供的使用证据能够证明其在部分被申请商品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的,该部分被申请商品以及与该部分被申请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的注册可予以维持,其他商品予以撤销。
系争商标实际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规范商品名称,但其与系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仅名称不同,本质上属于同一商品的,或是实际使用的商品属于核定商品下位概念的,可以认定构成在核定商品上的使用。
系争商标核准注册时,核定的未实际使用商品与已实际使用商品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不属于类似商品,但因《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变化,在案件审理时属于类似商品的,以案件审理时的事实状态为准,可以维持未实际使用商品的注册。
系争商标核准注册时,核定的未实际使用商品与已实际使用商品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属于类似商品,但因《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变化,在案件审理时不属于类似商品的,以核准注册时的事实状态为准,可以维持未实际使用商品的注册。
...对商标的保护一直是企业不可忽视的问题,最近,大品牌注册山寨商标的事情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不受到山寨商标的侵害,雪碧注册了商标雷碧,大白兔注册了大黑兔,大灰兔。
注册山寨商标,也算是对自身品牌保护的一种方法。而针对注册山寨商标,近期已经被提到了很多次了,今天笔者就跟大家说说另一种对商标的保护方式:多类别注册商标。
多类别注册商标,就是,不仅将商标注册在公司品牌所要应用的领域的所在类别,还要在其他类别上注册。
这样注册的好处主要有两点:
1.一家企业在经营中逐渐发展壮大,所经营的内容也可能会触及到别的领域,那么,就需要在其他类别注册商标。此时,企业多类别注册的商标就派上了用场,这样既省去了注册商标的时间,又不会注册时发现已经被别人抢注。
2.一个企业的品牌做的越来越好,名声越来越响,会让有些人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在与该企业相似的类别注册相同的商标,让一些消费者产生二者是同一个品牌的错觉,多类别注册商标,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样的行为。
当然,多个类别注册商标也不是随便注册的,一般遵循以下六个策略:
1.覆盖企业现有的业务范围
2.囊括企业未来的业务范围
3.延伸到易混淆的商品类别
4.企业自身的可能性类别
5.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的类别
6.所有类别
针对该策略,企业可以有选择的将商标进行多类别注册保护。相比较而言,全类别注册自然是最保险的方法,但要花费的物力和财力也最多,而且,有些偏僻的类别,也没有很大的必要性注册,所以全类别注册,也需要慎重考虑。
最后再说一下驰名商标,由于驰名商标是可以被跨类别保护的,所以有些人会认为,只要企业努力将自己的商标做成驰名商标,就可以不用多个类别注册商标了。这里笔者想说,驰名商标确实可以被跨类别保护,但是这样的保护相对于多类别注册,还是存在一定风险。
比如,这里的跨类别保护一般会选择对驰名商标的相似类别进行保护,并不一定可以全类别保护。
而且,并不是所有的驰名商标都会获得“跨类保护”的待遇的。除了是否构成近似,还要保证你的商标的著作权归自己,也就是,你的商标要有能证明的“独创性”。简而言之,只有证明这个商标是你自己的,法院才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给予相应的保护措施。
总之,笔者认为,比起追求认证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多类别注册商标更加的简单可行。
本文来源:名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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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海天,大部分人会迅速联想到酱油、蚝油和调味汁,不过随着酱油等主业增速放缓,海天味业(603288)进入一些新赛道。
作为调味品龙头的海天味业在近期与投资者的交流中表示,调味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产品,需要有差异性的新产品才能长期在市场上生存,而这方面海天具有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对客户需求有精准定位。
而近期有消费者向红星资本局反映,他们在市场上购买到了海天食用油。难道海天味业已经进军食用油领域了吗?
两个“海天”不是一家人
在天猫等电商平台搜索“海天”,会显示两家旗舰店,一家售卖酱油、蚝油、料酒、辣酱等调味品,即大家熟识的A股上市公司海天味业,另一家则是来自江西的青龙高科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高科),主要售卖菜籽油、玉米胚芽油、葵花籽油等食用油产品,两家的商标LOGO也不一样。
“难道它们不是一家吗?”很多消费者都以为这是海天旗下的不同种类的产品,不过两家旗舰店的客服都回复红星资本局称,他们并非同一家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海天味业的产品涵盖了酱油、蚝油、醋、调味酱、鸡精、味精、油类、小调味品等多个系列。其中酱油、调味酱、蚝油是最主要的产品。在主营产品市场趋于饱和的情况下,海天味业不断拓展产品品类,先后涉足腐乳品类、芝麻油、白砂糖、火锅底料等。
而青龙高科主要经营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和销售。公司由江西润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润心科技(870165)曾是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2019年7月11日终止挂牌。据了解,“海天”食用油商标是来自于江西宜春当地的一家国有企业“海天实业总公司”。该企业破产后,青龙集团将其连企业带“海天”商标一起收购。
两个“海天”原本毫不相关,但随着海天味业决定进军食用油市场,“海天”食用油商标之争拉开序幕。
“海天”食用油商标之争
红星资本局检索中国商标网发现,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共提交1234件商标注册申请,其中最早商标申请在1983年7月。第204802号“海天”商标,指定使用在“腐乳、南乳、酱”和“酱油、醋、味精、酱”上,并未涉及食用油领域。
食用油领域的“海天”商标现归属于青龙高科。1994,江西海天实业总公司申请注册“海天SEASKY及图”商标,后经核准转让给青龙高科。1996、1997年,青龙高科分别申请注册了的“海天HAITIAN及图”“海天Haitian”等商标,商品范围包括食用油、食用菜籽油、芝麻油、食用菜油、食用茶油、玉米油、花生油等领域。目前,这些商标仍为有效商标。
按《商标法》规定,我国的商标是针对详细的商品类别注册的,不同的商品类别可注册同名商标。
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1月15日,海天味业曾向商标局提交了“海天”的食用油类商标注册申请,未获得通过。同年,海天味业向第1174895号第29类“海天”食用油商标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商评委裁定后维持该商标注册,海天味业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局提诉讼,但遭驳回。
2020年,海天味业提起诉讼,认为青龙高科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第843093号“海天SEASKY及图”商标被申请撤销日(2018年1月15日)之前的三年之内,对第843093号“海天SEASKY及图”商标进行了真实的商标性使用。同时,海天味业称青龙高科对“海天”文字的使用系侵权使用,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青龙高科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海天SEASKY及图”商标在指定期间在玉米油和菜籽油商品上进行了公开、真实、合法的商业使用,故驳回了海天味业的上诉请求。
分析人士认为,国内商标注册之前遵循的是先申请的原则,如果不存在恶意申请注册(异议方需提供相关证明)的情形,很难达成撤销对方商标的所有权。在相同名称的商标争夺案件中,通常品牌影响力较大的一方会出于对“品牌混淆”或“拉低品牌价值”的担心,对影响力较小的一方进行商标收购。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海天败诉,或许可以考虑与青龙高科协商谈判进行商标权转让,或者成立联营企业,一起把食用油业务做大。”
海天味业的多赛道多品类发展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酱油产业的产量增长速度逐渐放缓,国内的酱油市场已趋于饱和,2018年全国酱油行业产量约1050万吨,同比增速下降为4.3%。前瞻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显示,调味品各大品类中,酱油的渗透率已经高达99%。
平安证券研究所研报显示,酱油行业集中度较高,已形成“一超多强,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其中的“一超”就是指海天味业。海天味业CR5约30%,行业CR5约52%。
海天味业财报显示,2017年至201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5.84亿元、170.34亿元和197.97亿元,同比增长17.06%、16.80%和16.22%。其中酱油收入分别为88.36亿元、102.36亿元和116.29亿元,同比增长16.59%、15.85%和13.76%,占总营收的比重分别为60.58%、60.09%和58.74%。
随着酱油等主营产品业绩增速放缓,酱油市场接近饱和,海天味业急需挖掘新的业绩增长点。
2014年,海天味业通过并购开平广中皇公司的主要资产,进军腐乳品类;2017年,海天味业全资子公司收购了江苏洁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丹和醋业70%的股权;2019年12月底,海天味业以1.69亿元获得芝麻油企业合肥燕庄67%股权,进军芝麻油领域。2020年8月中旬,海天味业推出火锅底料新品;年底发布首款糖产品“雪里糖”,进军食糖业。
不过这些新品类的销量都还不尽如人意。
海天味业的天猫旗舰店中的芝麻香油名为天赐良谷,青龙高科的芝麻油产品则名为海天纯芝麻油。而不少消费者都是搜索“海天”的品牌选购。
至今“海天”食用油商标依旧归青龙油脂所有,这意味着海天味业目前仍无法在食用油领域进行其“海天”商标的使用。业内认为,如果海天味业无法取得该商标,将会对其进军食用油领域带来不利影响。
红星新闻记者 吴丹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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