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在科技兴国的大背景下,高新技术企业成为企业发展道路上的重要资质,不仅能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率15%的税收优惠,还能够获得各类国家和省部级荣誉以及专项扶持资金;而在全国一致“推高”的形式下,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也与日俱增。“十三五”期间,我省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1872家,全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2万家,居全国第二,是“十二五”末的3倍。
伴随着《关于对江苏省2021年认定的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的发布,江苏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及认定工作也落下帷幕。2022年高企申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中。
在高企申报过程中,有很多企业研发创新能力明明不错,申报材料上要求的内容都准备好了,可还是申报失败?这是为什么呢?
总结近几年高企申报情况,对于致使高企申报未通过的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调整建议,梳理如下:
1领域选择不正确
技术领域的划分是根据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来确定的。而非根据产品的种类来确定对应的高企技术领域。很多企业自身技术很好,但在领域的选择上出现偏差,导致申报结果不理想。
据2021年数据统计,八大领域中“高技术服务”领域,通过率不到20%,远低于其他技术领域,部分企业选择高技术服务企业,导致申报通过率偏低。如做产品检测的机构,其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主要是体现在自主研发的各种高精密检测设备上,那其领域应当优选在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而非放在“高技术服务”领域。
调整建议
企业在确定高企申报的技术领域时,务必结合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同时结合自身研究开发项目、产品、专利技术等来选择对应的领域,务必做到研发项目、知识产权、产品、领域的四点统一。切记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研发及运营情况选择合适的领域。同时,尽量避免选择“高技术服务”领域。
2申报材料的内在逻辑不合理
在高企专家评审过程中,材料整体的内在逻辑关系清晰合理,是高企认定能够通过的大前提。技术领域是大的框架,“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应是在这个框架下的企业研发的内在逻辑。企业为了提升产品的性能,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进行研发活动,确定研发项目,研发项目研发成果后,其技术成果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同时应用到产品上,使产品成为高新技术产品,性能和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在材料的撰写过程中,内在逻辑需要合理。如果研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产品缺乏关联性,那研发也就属于无效的研发。如果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不具有一致性,高新专家有理由怀疑企业是否存在虚假研发。
调整建议
企业在整理申报材料时,一定要关注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确保技术领域是大的框架,“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的一致性与合理。
3高品收入的认定存在缺陷
部分企业在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出的高新技术收入比例,已经满足高企认定要求(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但在实际认定审核中,此部分却大量失分,最终导致认定失败,其主要原因在于佐证材料不充分、支撑力度不强。
调整建议
高新技术收入确认部分的材料撰写中,企业的收入与其所拥有的技术(体现为知识产权)一定要高度相关。并且通过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纯软件企业尤其要取得软件测试报告)、用户报告、合同、销售发票等佐证材料加以证明,越充分则被认可的机率越高。
4仅有申报当年授权的知识产权
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知识产权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原则上基本不予计分。知识产权获得要有延续性,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获证时间均为同一认定阶段,则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
调整建议
知识产权的申请认定应有计划地持续进行,确保与研发立项资料紧密相关,切忌在申报当年一次性申请。
5通用表述过多
很多企业在编写技术材料时,对于项目的先进性、核心创新力地编写过于相似,甚至会出现多个项目的先进性资料描述完全一致的情况,这不仅会使评审专家对企业研发项目的先进性产生怀疑,更会使专家质疑企业研发团队的整体研发能力,导致最后申报结果不理想。
调整建议
根据企业性质、研发项目实际情况,以企业自身口吻表述其研发立项过程以及项目成果的先进性,以数据说话更为令人信服。
6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制度
佐证与企业实际情况相差较大
各项制度虽然齐全但可能与企业并不匹配,且提供的实施佐证材料,如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科技人员的绩效考核等,没有银行流水、财务凭证,真实度或被质疑。或存在只有研发管理制度,却无对应的制度运行佐证。
调整建议
建议企业不可格式模板化简单处理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相关文件的编写,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写具有企业运营关联性、可操行性的管理证明材料。同时丰富制度运行佐证材料,做到有制度,必有对应的制度运行佐证。
7研究开发费用不合理
研究开发费用不合理。首先,研究开发费用要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与销售收入的占比要求。其次,研发费用的各组成部门费用要合理,如很多企业在研发费用中,研发原材料的费用占比过高;如部门企业在研发费用中,未有研发设备折旧费用,从逻辑合理性角度,企业进行研发项目必然会用到研发设备,连研发设备折旧费用都没有,高企专家会对研发的真实性发生质疑。
调整建议
对研发费用的合理性进行梳理,避免出现研发费用不合理的情况。如在实际研发过程中,确实其研发费用组成与常规理解的研发项目的费用组成存在区别,最好能够出情况说明,予以解释说明。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而材料编写的逻辑关联性为重中之重。形神具备,方为成功申报之道。同时,根据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财务成长性、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的四个方面评分标准,尽量规划调整,多得分,提高高企申报的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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