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归属职务发明。
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1、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第二类: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 (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或者设计人在职务发明创造范围之外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本文地址:https://www.xinbiaorz.cn/zhuanlifuwu/9431.html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源网络或者用户自行上传,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删除!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联系电话:15066136223
11-16
11-12
09-21
09-21
09-21
09-21
09-21
09-21
09-21
09-21
09-21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