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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

2024-11-27 19:55: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印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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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

    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

    B、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

    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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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费用

    一、服务费

    服务机构不是免费做事的,他们需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与效果不一,收费会有差异。一般都是通过高新认定后,再收取费用,如果遇到提前收费,请谨慎!

    二、知识产权费用

    高新认定条件第二条,要求企业具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按照往年的申报过程来看,现在的高新认定,需要的知识产权至少10个以上。申请知识产权需要费用,一是知识产权认证的官方服务费用,二是我们通过代理机构认证知识产权过程中产生的咨询服务费用。知识产权在高新认定中占有重大的比例,企业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是否达标直接影响到企业的高新认定成功率。

    三、财务审计等费用

    申报高新时需要出具各类审计报告,包括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这些报告需要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所以需要支付一些费用才能获得!

    四、查新费

    查新报告有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查新企业出具。具体价格视地区和企业状况而定。价格差异主要体现在报告速度、查新内容等方面,企业可根据查新报告的使用和要求选择不同的价格查新报告。

    选择服务机构代办,需要的就是上面的费用,如果企业自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就少了服务费,但是企业自己申报,一定要有懂得申报政府补贴的、专业的项目申报人员去申报,否则通过率就会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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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

    一、高新申请书(先从网上申报,然后从网上打印一式五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二个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上年度的技术性收入)

    五、其 他:

    1、申报公司高新认定的材料清单。

    2、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3、立项报告(与RD表一致)

    4、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财务制度

    5、与科研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同

    6、设立的研发机构和设施和设备清单(附购买设施和设备的发票及合同)

    7、 2006——2008三年的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文件

    8、公司的科技人员花名册(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附带社保、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提到了有多少博士、研究人员的学历及职称可以提供复印件。

    9、科研成果转化项目资料(清单,合同,产品质量检验证书等)

    技术收入的如果是提供产品的就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或是第三方提供的鉴定报告及销售合同(提供发票附在合同后面)。如果是提供技术服务的,需要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及发票并且做技术合同登记。所有的收入与PS表一致。

    10、公司的资质、获奖证明材料等。

    11 公司准备所有手工材料准备一式五份(必须有一份原件,4份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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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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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好处

    很多企业就算经历“千辛万苦”也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究竟是为什么呢?如果没有诱人的优惠政策以及可以让企业更快发展的条件的话,相信企业也不会争先恐后的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了,以下就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为企业带来的主要好处与优势:

    1、税收减免      

    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      

    2、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3、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      

    高新技术企业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4、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高新认定的企业,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5、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持续主创新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6、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7、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高新技术企业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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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广州高新企业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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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认定为高企,可以促进企业转型,强化自主创新,提升品牌形象,提升市场价值,有助于扩展国内外市场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领域有哪些

    一、电子信息技术

    技术包括:软件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广播电视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技术、智能交通技术。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技术包括:医药生物技术;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新剂型及制剂技术;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三 、航空航天技术

    技术包括:民用飞机技术;空中管制系统;新一代民用航空运行保障系统;卫星通信应用系统;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

    四、新材料技术

    技术包括: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精细化学品。

    五、高技术服务业

    技术包括:共性技术;现代物流;集成电路;业务流程外包(BPO);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公共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精密复杂模具设计;生物医药技术;工业设计。

    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技术包括: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利用;核能及氢能;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高效节能技术。

    七、资源与环境技术

    技术包括:水污染控制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技术;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技术包括: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技术;新型机械;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汽车行业相关技术。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补贴有多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补贴有多少

    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补贴2023(各区高企奖励补贴政策)

    广州市:

    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当年度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度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对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在有效期内),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的,额外奖励10万元。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上一年度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给予额外奖励。企业申报金额在1000万元(含)到5000万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20万元,5000万元(含)到1亿元(不含)之间的额外奖励40万元,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

    以上奖励累计最高100万元,由企业统筹使用。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可适用广州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政策依据:《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黄埔区:

    当年度认定通过的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当年度认定通过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度认定通过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上一年度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给予额外奖励,研发费用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的,额外奖励20万元;5000万元到1亿元之间的,额外奖励30万元;研发费用达到1亿元以上的,额外奖励50万元。

    以上奖励适用于当年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申请认定且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一次性拨付。

    政策依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番禺区:

    对当年经番禺区推荐并通过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

    支持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对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额外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番禺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2022年2月7日发布)

    海珠区:

    对新迁入的“四上”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连续3年按其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70%给予贡献奖;对存量“四上”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其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增量的70%给予贡献奖。

    新迁入“四上”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级百家创新标杆企业、境内上市企业等入驻科技创新载体、文化创意园区(基地、集聚区)且符合条件的,分2年合计给予最高100万元租金补助。

    政策依据:《广州市海珠区加快建设创新岛若干措施》

    南沙区:

    对从广州市以外地区新落户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对首次由本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广东省科技厅受理的区内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对本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并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额外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

    支持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在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落户奖励的基础上,再额外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支持南沙科学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1] 1号)(有效期3年)

    花都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自本措施实施之日起,对当年度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自本措施实施之日起,对当年首次纳入花都区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迁入花都区并符合前述条款,且完成工商、税务变更手续的,享受一次性20万元奖励。

    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增量奖励。鼓励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度纳入“四上”企业库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税务部门审核可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简称“研发费用”)增量部分予以奖励:企业当年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度增长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不含)以下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度增长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度增长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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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高企政策

    01 杭州市

    杭州市 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省级评审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其中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40万元奖励。

    上城区 新认定(新引进)、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补助。

    拱墅区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市区最高20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市区最高40万元补助。对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西湖区 对首次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每家60万元的奖励;对迁入我区的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

    滨江区 对首次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新引进且当年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三年房租补贴。

    钱塘区 对于通过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其中新认定或引进当年拨付30万元,再次通过认定后再拨付30万元)。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2年对其租赁自用经营用房面积的10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平米。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引进次年起,连续2年按企业形成的区贡献额度给予50%奖励。

    临平区 对申请国高企认定,且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对获得国高企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再给予4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

    余杭区 对新引进的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含国防科工企业),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首次申报的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含国防科工企业),通过省级评审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获得最终认定再给予40万元奖励;对获得重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含国防科工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萧山区 对申报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高企)并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区财政给予15万元申报资助;对首次获得国高企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资助的基 础上再给予30万元认定资助。对区外引进的国高企,给予30万元资助。

    萧山开发区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临安区 对申请“国高企”认定,并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资助;对获得“国高企”认定(不含 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资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规上(限上)高新技术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规下(限下)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服务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限上的,奖励10万元。

    富阳区 对提交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40万元奖励,规上企业在此基础上增加20万元(以认定年度统计年报在库企业为准);对经备案的新引进“国高企”给予50万元奖励。

    淳安县 对新申请“国高企”认定,并通过省级评审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对获得“国高企”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规模以上企业40万元奖励,给予规模以下企业25万元奖励。重新认定“国高企”补助10万元。

    桐庐县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再给予40万元奖励(规上企业一次性奖励,规下企业按首次认定、再次通过认定各50%奖励)。对县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迁入的,给予15万元奖励,一年内上规的再给予15万元奖励。

    建德市 对申请“国高企”认定,并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对获得“国高企”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

    02 金华市

    金华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升规的,在享受小升规政策基础上,每家再奖励10万元。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市、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

    婺城区 新认定和通过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市政策奖励标准的基础上每家分别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区、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金东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升规的,在享受小升规政策基础上,每家再奖励10万元。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区、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

    兰溪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重新认定 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首次升规的,在享受小升规政策基础上,每家再奖励10万元。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市、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

    东阳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升规的,在享受“小升规”政策基础上,每家再奖励10万元。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市、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

    义乌市 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四上”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其它企业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

    永康市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40万元。

    浦江县 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 次性40万元、20万元奖励,规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半奖励。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县,并在我县纳税申报,且有效期在1 年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

    武义县 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和15万元。

    磐安县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升规的,在享受小升规政策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

    03 宁波市

    宁波市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政策支持年度整体搬迁至我市并确认证书资格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视同首次通过认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奖励。

    海曙区 对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 (含)以上给予20万元奖励;企业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5000万元(含)以上给予15万元奖励;企业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给予1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并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所属行业,按规上、规下分别给予10万 元、5万元奖励。对区外迁入我区的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 到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企业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上的给予30万元补助;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5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20万元补助;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5万元补助;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补助。我区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首次认定为入库企业的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奖励。

    江北区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镇海区 对首次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初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2000万元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首次或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的,认定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对政策支持年度内整体搬迁至我区并确认证书资格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视同首次通过认定并给予10万元奖励。

    北仑区 首次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在申报阶段给予15万元奖励, 重新成功申报的,奖励10万元。

    鄞州区 1、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首次通过认定的,市级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奖励;重新通过认定的,市级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奖励。2、对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级给予每家额外一次性奖励1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市级给予每家额外一次性奖励10万元。3、对首次通过认定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高于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重新通过认定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高于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

    奉化区 对首次通过认定和搬迁至奉化区域内且确认证书资格有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列入区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入库当年度予以3万元奖励,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苗子企业再给予7万元的奖励。

    余姚市 对首次入库的企业奖励5万元。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宁波政策奖励。

    慈溪市 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由上级给予相应奖励。对市科技局确认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可在培育有效期额外申领最高5万元的创新券,用于支付科技中介服务等符合创新券使用范围相关费用。

    宁海县 对通过网上初审的,给予5万元奖励。

    象山县 对纳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对当年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宁波高新区 对首次认定以及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资助。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资助。

    04 温州市

    温州市 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鹿城区 对首次通过鹿城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形式审查上报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为(不包括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上级政策奖补外,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龙湾区 参照市级执行,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瓯海区 对首次通过瓯海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形式审査上报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洞头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

    乐清市 初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属于规上企业的,给予20万的奖励;属于规下企业的,先给予10万奖励,3年后复评达到规上企业的,再给予剩下的10万奖励资金,若达不到,则不给予剩余10万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

    瑞安市 首次认定20万元。重新认定通过10万元。

    龙港市 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首次认定的奖励30万元, 连续认定的企业奖励15万元,中断后再次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

    永嘉县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通过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5万元。

    文成县 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县外引进(迁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落户3年内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且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一次性补助20万。

    平阳县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规上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补助;非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参照重新认定补助标准。

    泰顺县 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苍南县 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上和规下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05 绍兴市

    绍兴市 新认定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新认定的规下高新 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重新认定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规下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5万元。

    越城区 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

    柯桥区 当年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家奖励40万元;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

    上虞区 当年首次认定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当年首次认定的规下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非首次认定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非首次认定的规下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5万元。

    诸暨市 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限上)企业奖励40万元,规下(限下)企业奖励30万元,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对有效期内的规下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首次进入规模企业的,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嵊州市 对当年新认定的规上、规下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对有效期内的规下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首次进入规模企业的,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新昌县 对当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首次认定的企业奖励 40万元,连续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元,中断后再次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

    06 湖州市

    湖州市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30万元奖励(市、区各按50%比例分担);对重新通过认定的,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南浔区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

    吴兴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15万元,对重新认定的每家奖励5万元。

    安吉县 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家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

    长兴县 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分别给予20万元和5万元奖励。

    德清县 对首次进入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百强的,给予4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其中10 万元待三年后复评通过再给予。

    南太湖新区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5万元。对当年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07 嘉兴市

    嘉兴市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

    南湖区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市区联动奖励。

    秀洲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平湖市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市外新引进(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机构审核,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的,享受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海宁市 已被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且首次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人才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对研发费增长率达到20%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费增长部分10%的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桐乡市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

    嘉善县 对纳入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补助,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40万元的补助;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助。

    海盐县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嘉兴经开区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市区联动补助20万的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区外引进(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同等待遇。

    08 衢州市

    衢州市 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补助(用于研发投入);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补助(用于研发投入)。

    柯城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补助。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补助。

    衢江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与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复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江山市 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补助。

    龙游县 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常山县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再奖励5万元。

    开化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重新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

    09 台州市

    台州市 新认定的每家给予4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

    椒江区 新认定的每家给予4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

    黄岩区 对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奖励10万元;对区外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机构审核,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的,奖励10万元。

    路桥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

    临海市 对企业自行组织申报材料并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凭批准文件)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温岭市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玉环市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 对重新认定的奖励10万元,对经市认定办推荐上报但未获认定的给予5万元的申报经费补助。

    天台县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仙居县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三门县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根据上一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对A类企业(或县纳税百强企业)、B类企业、C类企业分别给予12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对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给20万元奖励。对县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机构审核,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的,按首次认定奖励。

    台州湾新区 对当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首次认定的企业奖励40万元,连续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元。

    10 丽水市

    丽水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分别给予4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市外引进(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同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莲都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10万元奖励,区外引进(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部,视同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景宁县 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县外引进(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同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松阳县 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 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遂昌县 首次被认定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奖励100万元、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省创新型企业奖励30万元,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

    缙云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重新认定的,奖励10万元。

    庆元县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县外引进(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同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云和县 对首次认定、连续认定、中断后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

    青田县 凡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含县外引进、迁入)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龙泉市 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市外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同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11 舟山市

    舟山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定海区 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5000万以下的给予3万元奖励,营业收入5000万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普陀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当年度实际地方综合贡献,给予一次性15万元、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岱山县 在新认定和重新认定时,按照企业当年实际对地方综合贡献大小,分别给予一次性25-30万元、5-10万元奖励。

    嵊泗县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5万元奖励。

    ...

  • 高新企业地址变更

    部分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会发生企业地址异地搬迁的情况,不少高新技术企业的朋友表示,搬迁之后高企资格怎么办?需要重新认定吗?是否需要重新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科德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政策解说,感兴趣的朋友一起看下去吧~

    一、高企搬迁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超出了原认定机构管辖范围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若为整体迁移,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其资格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部分搬迁的,由市认定机构按照《认定办法》重新认定。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以法人身份登录

    第二步:下滑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点击“办理入口”;

    第三部:点击“异地搬迁”即可进行申请。

    收到企业异地搬迁申请后,市认定机构反馈企业提交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出具核验通知,委托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进行现场核验。市认定机构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核验结果。

    二、线下材料报送

    整体迁移的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后的资质认定申请报告;

    2、原认定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关于企业整体迁移的企业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4、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复印件;

    5、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迁入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迁出地区税局出具的清税资料复印件;

    8、企业整体搬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高企更名等重大变动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提交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审核是否仍符合高企认定条件。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在本地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文章的全部内容啦,有关高企认定的其它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咨询,科德小编将全力为您解答,更多信息敬请关注下期分享,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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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虽然高新认定条件里有八大领域,但抛开这个,环纽小编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看的是“技术领域”而不是行业领域。

    也就是说,无论公司现在从事何种行业,只要技术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都可以申请高企认定。

    企业如果不太清楚,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标对表查找,一般都能找到。注意:是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中。例:电子信息技术→软件→嵌入式软件→嵌入式网络技术。

    环纽科技10年专注高新企业申报服务,累计服务企业1000余家

    如果还是不太明白,我们可以看看高新企业八大领域下的细分小点:

    一、电子信息技术

    其下又分为软件、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等;而软件又分为系统软件、支撑软件、中间件软件、嵌入式软件等;

    嵌入式软件就包括:嵌入式图形用户界面技术;嵌入式数据库管理技术;嵌入式网络技术;嵌入式java平台技术;嵌入式软件开发环境构建技术;嵌入式支撑软件层中的其他关键软件模块研发及生成技术;面向特定应用领域的嵌入式软件支撑平台(包括:智能手机软件平台、信息家电软件平台、汽车电子软件平台等)技术;嵌入式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技术研发等。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其下分为医药生物技术、化学药、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等;而医学生物技术则分为新型疫苗、基因工程药物、重大疾病的基因治疗等;

    以新型疫苗为例:它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未曾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预防重大疾病的新型高效基因工程疫苗,包括:预防流行性呼吸系统疾病、艾滋病、肝炎、出血热等人类疾病和肿瘤的新型疫苗、联合疫苗等。就像新冠肺炎出来后的新冠疫苗一样,这些研发对人类都大有益处。

    三、航空航天技术

    包括民用飞机技术、空中管制系统、新一代民用航空运行保障系统、卫星通信应用系统、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等。

    以空中管制系统为例,它包含民用航空卫星通信、导航、监视及航空交通管理系统(CNS/ATM)管制工作站系统、CNS/ATM网关系统、飞行流量管理系统和自动化管制系统等;先进的空中管制空域设计与评估系统,数字化放行(PDC)系统,自动终端信息服务(D-ATIS)系统,空中交通进离港排序辅助决策系统,空管监视数据融合处理系统,飞行计划集成系统,卫星导航地面增强系统,自动相关监视系统和多点相关定位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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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我们可以得知,高企认定的八大领域基本能让很大部分企业都拥有申报条件,唯一只是在认定是,企业要多花费一些心思判断自己所从事的领域属于哪个高新技术领域,这就要通过企业关键技术来进行判断了。如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以及有知识产权支撑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等。

    今天的内容介绍就到这里,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咨询!关注环纽网站www.gqsb.org.cn,让我们为您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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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前已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依然有效,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按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2008版《认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况,且有关部门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做出处罚决定的,仍按2008版《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认定机构5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认定申请的处罚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本指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同时废止。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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