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新标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telTel:15066136223 关于我们

新标认证网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 商标类问题 > 乔丹商标争议案的主要原因太精彩了!

乔丹商标争议案的主要原因太精彩了!

来源:www.xinbiaorz.cn 阅读量:113

乔丹商标争议案的主要原因(乔丹商标案总结)太精彩了!:本站通过大数据汇集整理了乔丹商标争议案的主要原因(乔丹商标案总结)太精彩了!信息,下面了解一下。

乔丹商标争议案的主要原因

乔丹商标争议案的主要原因

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乔丹商标系列行政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对涉及乔丹商标的三起案件,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杰弗里·乔丹的在先名称权,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应予撤销,故决定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裁定及一、二审判决,责令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至于涉及拼音“乔丹”的4起案件和涉及拼音“乔丹”及相关图形组合商标的3起案件,由于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不享有拼音“乔丹”和“乔丹”的冠名权,争议商标的注册不损害再审申请人的在先名称权,争议商标不属于《商标法》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

迈克尔·乔丹和耐克共提起80余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34起作出一审判决,均宣告耐克和迈克尔·乔丹败诉。2015年4月13日,迈克尔·乔丹与“乔丹”系列商标纠纷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驳回上诉。迈克尔·乔丹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事实上,根据中国法律的二审终审制原则,迈克尔·乔丹曾经失败过——当北京高院二审作出不侵权判决后,“民族品牌”乔丹可以放心地继续经营。但由于二审判决遗漏了迈克尔·乔丹关于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上诉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在申请再审后决定发回10起案件。

乔丹商标争议案的主要原因(乔丹商标案总结)太精彩了!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本文地址:https://www.xinbiaorz.cn/n/7216.html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源网络或者用户自行上传,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删除!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联系电话:15066136223

分享

知识产权服务留言

请填写您的邮箱地址,我们将回复您的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