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轻一代对饮品口味及新鲜感的追求,市场上的新式茶饮跨界不断,各种新奇搭配的混合味道吸引了新型消费群体的眼球。
同样,“一直不止于茶”的喜茶也在2019年3月的时候开始跨界,做起了咖啡的生意。
随着「喜茶咖啡」系列逐渐火爆起来,喜茶还积极地将品牌和商标相嵌合,在咖啡等商品种类上申请了商标。
但是,“喜茶咖啡“的商标申请却一直没有得到商标局的批准。
近日,北京法院发布了深圳美西西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案件核心便是“喜茶咖啡”商标注册审核。
商标申请被驳回根据中国商标网显示,喜茶运营主体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申请注册“喜茶咖啡”商标。
目前商标状态驳回复审中。
商标局经审理后认为,“喜茶咖啡”商标显著识别部分“喜茶”与引证商标显著识别文字“囍茶”,文字构成相近、及含义相同,分别构成近似标识。
同时“喜茶咖啡”商标指定使用的咖啡饮料、加奶咖啡饮料、可可饮料商品,与“囍茶”商标核定使用的茶饮料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并存在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因此商标局决定驳回“喜茶咖啡”的商标注册申请。
但是,对于“喜茶咖啡”的商标驳回,喜茶公司也是不服。
因此,美西西公司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依法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国家知识产权诉争认为“喜茶咖啡”商标核定使用在糖、面包、布丁、含有磨碎的咖啡豆的巧克力片、可可饮料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特点、品质等产生误认。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此外,美西西公司表示,引证商标目前皆为无效状态,不应构成“喜茶咖啡”商标申请的障碍。
但是,法院依然认为,“喜茶咖啡”易使相关公众对商标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同时美西西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具有显著性、不容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规定,驳回商标申请的决定。
因此,法院驳回“喜茶咖啡”商标申请的决定。
商标欺骗性标志大家可以看到,在本次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个要点——欺骗性质商标申请。
那么,什么是具有欺骗性质的商标申请呢?
所谓欺骗性标志,是指商标本身或其构成要素具有欺骗性,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产源、产地、质量、品质、特点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误导消费者。
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如果商品或服务本身不具有商标标志描述的质量特点,但在商标标志的描述中包含此类特点,可能使公众误认商品或服务具有这种质量特点。
易使公众对商品产地产生误认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定了我国国名和外国国名(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此外,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也不得作为商标。
易使公众对商品生产者产生误认商标由企业名称构成或包含企业名称,该名称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
结尾商标起名是个技术活,一着不慎可能满盘皆输。
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前,企业如能对标志有无欺骗性进行自查自纠,将有助于减少商标被驳回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申请的通过率。
同样,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也会遇到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
因此,对于不熟悉商标注册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的新手企业来说,不防寻找专业机构代为办理,省时省力。
微擎服务市场提供“一站式”商标服务,包含商标变更、商标申请、商标撤三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等,旨在为中小微企业商标保护提供专业可行性解决方案。
登录微擎服务市场官网(market.w7.cc),更多企业服务供您选择。
文章源自“微擎服务市场”公众号
关注获取更多行业资讯
本文地址:https://www.xinbiaorz.cn/shangbiaofuwu/11690.html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源网络或者用户自行上传,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删除!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联系电话:15066136223
01-10
01-10
01-10
01-10
01-10
01-10
01-10
01-10
01-10
01-10
01-10
01-10
01-10
01-10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