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种类(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有什么区别呢):领悟家网汇集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种类(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有什么区别呢)信息,下面了解一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几种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三种:出让、划拨和转让。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期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1、土地招标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并根据竞买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拍卖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竞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土地上市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拟出让土地的交易条件,接受买受人的竞买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在挂牌期限结束时根据竞买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土地使用权是永久的吗?
土地使用权不是永久的。
因为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买受人获得的只是房屋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已支付的房价款实际上包含两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使用多久,关系到买受人的切身利益。根据不同用途,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根据新颁布的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应当依法办理续期手续。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权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因此,住宅用地的产权人可以永久使用土地,并享有永久使用土地的权利;对于非居住用地(即租赁期为50年、40年的土地),只规定“依法办理”。未来法律如何规定非住宅用地的续期,目前还不得而知,但根据《物权法》可以得出结论,非住宅用地很可能不会像住宅用地一样,到期后无条件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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